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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珍

徐志珍,女,1970年5月生于上海,1988年考入上海师范大学数学系、数学教育本科专业学习,1992年毕业并获学士学位。1992年7月被分配到上海市志强中学任教。1998年考入广西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攻读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毕业后在广西大学法学院任教,担任民法总论、证券法等课程的主讲老师。2002年定为讲师,主讲课程《民法总论》、《民法*物权法》、《婚姻法与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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