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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疫情期间保障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2020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蔓延。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就业带来的影响,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学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合理、科学地安排就业工作,法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全方位、有重点、有效果的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形成“上下一盘棋、同心促就业”的良好局面,为了帮助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法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了如下工作:

1.全面摸底毕业生就业状况,狠抓就业工作落实。通过微信、QQ等线上方式联系毕业生,对毕业生的就业、升学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统计毕业生考研情况,将未上线学生均列入未就业帮扶名单;因此确定需要帮扶的未就业本科毕业生124人,硕士毕业生92人,共216人。同时,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台账,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就业需求和实际困难,每周一按时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报送。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学院成立了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 “人盯人”的“三级联动”就业工作机制,共召开就业工作专题会议3次,并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就业工作推进方案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时间表,细化工作,实现“包干”到毕业生,责任到人。

3.进行就业指导和心理教育,加强思想引导。充分利用QQ直播等网络课堂分别召开毕业生班会,宣传国家发布的防疫措施和政策,监控舆情,引导学生在疫情面前不传谣、不信谣,树立信心,共渡难关。同时就毕业手续、论文答辩、就业推进等工作进行动员、答疑解惑。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与职业发展规划》必修课网络课程教学,加强毕业生就业心理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客观认清疫情期间的就业形势和自身职业能力,疏导就业焦虑情绪,缓解就业心理压力。同时加强前瞻布局和统筹谋划,递进式推进就业工作。对大一、大二、大三就疫情影响下的就业影响和生涯规划进行专题研讨,帮助非毕业班学生做好人生规划,找准职业发展方向,主动参与,为今后就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4.严肃纪律,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将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强调在学校未发布返校、开学通知之前不允许提前返校,要求已经购买返程票的同学办理退票手续。违反规定提前返校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该项工作由辅导员负责通知到位,同时提醒各班主任通知本班级学生、导师通知每一位所带学生,确保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5.搭建线上就业招聘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宣传积极通过微信,QQ等工具建立毕业生就业交流群,多渠道发布招聘通知、线上面试求职技巧等信息,网上求职签约流程,及时传达国家最新就业政策,引导学生转变思维,为用人单位线上面试、签约等流程提供便利,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有关就业的详尽信息,为学生提供各项就业服务。疫情期间,我院为2020届毕业生总共推送招聘链接30余条,涉及单位30余家,涉及大型线上网络招聘会2场次,岗位106个。

6.实施“一人一策”分类指导。建立确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学生名册(本科14人,研究生7人),强化困难帮扶,做到精细化管理。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研究生导师通过网络、电话渠道开展个体咨询至少1次,特别关注困难家庭、湖北籍等重点群体,“一对一”提供线上就业咨询和指导,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引导毕业生找准职业定位,调整就业目标与实际岗位需求预期,精简资源向毕业生推荐符合其个人需求的岗位,确保工作有实效。

7.积极开展后续就业指导及其他保障措施。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研究生导师持续追踪未就业学生动态,定期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毕业生的岗位适应情况和用人单位的要求。考虑到疫情期间学生无法返校,面对落实就业单位即将签约的毕业生遇到的就业材料在学校无法取出等难题,积极与就业单位、学校各部门进行沟通,想尽一切办法全力为毕业生解决现实困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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