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8日下午19:00,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兼职特聘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有者周伟,在君武馆玉林厅作主题为“公报案例、指导案例与典型案例的‘法理情’高频率词”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太贤主持,广西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汪太贤教授介绍了周伟教授的研究领域和重要研究成果,对周伟教授莅临广西大学法学院讲学表示了热烈的欢迎与衷心的感谢。
周伟教授作主题讲座
在讲座中,周伟教授首先对《公报》案例、指导案例“法理情”论证中的“情”“理”制度沿革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分析了裁判文书说理的法律必要,指出我国裁判文书的说理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国裁判文书说理的法律依据为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随后,周伟教授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制度的基本情况,从案件数量、发布周期等方面对公报案例和指导案例进行了类型化比较。最后,周伟教授总结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法理情”融合论证中的“情”“理”高频率词汇,指出在裁判文书中运用这些具有专业性、引领性的词,符合法官职业共同体的法律推理。周伟教授主张推广这些热词,充分发挥这些热词的作用,提高司法审判说理的规范性。
汪太贤教授主持讲座
汪太贤教授对周伟教授的讲学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并发表了自己的感想。汪太贤教授认为词是概念和意义的主要承载者,周伟教授的方法可以说是关键词研究,为同学们开辟了广阔的学习和研究空间。法律是用语言表达的,语言是由句子组成的,句子则是由词汇构成的,因此要重点关注关键词。汪太贤教授建议同学们在阅读学习中,不要局限于法学著作论文,也要重点关注裁判文书,这些案例与我们的实际生活密切相关,从其中去发现问题,展开学习、思考与讨论,这也是理解法律的一种方式。
在问答环节,在场的本科生、硕士生就“法理情”之间的位阶关系、裁判文书说理目标变化的原因、同案不同判等问题与周伟教授进行了交流讨论,周伟教授通过案例深入浅出地解答了同学们的提问。本次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