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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为1937年成立的原省立广西大学文法学院法律学系,于1937年2月开始招生,办学地址位于桂林市李子园、良丰西林公园。1941年,法律学系划入原国立广西大学法商学院。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广西大学法律系师资学生全部并入中南政法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983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大学法律系正式恢复办学并于当年招收本科生,1994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997年9月,广西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2002年学院搬入文法楼(育林楼)现址办学。学院2007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于2011年成为教育部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21年入选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立项名单。法学专业于2019年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1人,在校本科生648人,在校硕士研究生567人。目前学院拥有3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等重点研究平台。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法学会、教育部、司法部和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等省部级课题36项,在《中国社会科学》及法学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四十年来,共培养本科和硕士毕业生7500多名,一大批校友投身法律实务界和法学教育界,有的已成为法律行业的精英。

近年来,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优化人才培养路径,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探索实践,“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的培养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项目获得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始终注重发挥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智囊团”作用,深入参与自治区地方立法研究与咨询服务,举办“国际投资贸易与自贸区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等,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理论保证和智力支持。

(更新至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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