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学校党委召开新提拔领导干部集体送任谈话会,根据广西大学文件(西大行干[2023]18号),学校决定董笃笃同志任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熊超同志任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上一条】法学院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
【下一条】我院教工党支部参观清廉西大建设成果展览
微信公众号:广西大学法学院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2345 广西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