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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馨元任我院副院长

12月26日上午,校党委组织部在我院召开干部送任座谈会,组织部副部长陈世扬同志宣布了学校党委决定:刘馨元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陈世扬副部长介绍了刘馨元同志的基本情况,并在座谈讲话中指出,希望学院党委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质量谋划“十五五”发展,进一步强化团结意识、危机意识,积极完善班子协作机制,凝聚发展合力,服务好学校“双一流”建设大局。

刘馨元副院长在发言时表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投入新岗位,落实“一岗双责”,为法学院发展贡献力量。

院党委书记余云宇、院长许光耀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代表学院班子感谢学校党委对法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视与支持,对刘馨元副院长的到任表示热烈欢迎,表示坚决拥护校党委决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全力支持新任职同志工作,团结班子成员为开拓学院事业发展新局面共同努力。

一审一校:蔡舒姝

二审二校:韦兴剑

三审三校:余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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