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条不紊做好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确保招生质量,特制定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含学术型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复试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优秀考生。
2.坚持复试环节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坚持统一组织、统筹管理,加强研究生招生及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复核。
4.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线上形式进行。根据今年考生成绩的实际情况,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基本要求(B类)的考生,全部获得参加复试资格;对申请调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在120%以上。
5.第一志愿报考广西大学法学院的上线考生获准参加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即复试成绩≥60分),优先录取。
6.调剂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是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复试资格要求
1、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
(2)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
2、调剂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符合调剂相关要求;
(2)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
(3)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
3、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研究生应向组织复试的学院提交证明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符合性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证、等,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经学院核验符合要求方可进入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按学校要求不予复试。
4、按照学校规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复试。
三、招生指标
根据学校关于进行差额复试且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的规定,法学院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接受考生调剂申请。2023年,法学院计划招收全日制研究生95名(其中全日制学硕29名,全日制法学和非法学的专硕各33名),非全日制研究生80名(法学和非法学的法律硕士各40名),最终录取指标根据学校录取整体情况进行微调。
四、考生复试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及提交要求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2023年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信息表1份(研招网初试报名时所填的信息表,如未下载,可用准考证代替);
2.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学籍学历校验未获通过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学历认证报告:
(1)往届生须提供的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学历验证或认证,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并获12位在线验证码。考生可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可以在自己档案里查找,复印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表1份(政审表在广西大学网站→研究生院→下载中心→研招办下载,注意:此件材料无需寄交,但须在被拟录取后提交法学院);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寄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复印件供查验,若录取,入学时须查验原件;
8.满足双少生条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需要提交户口簿封面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提交材料要求:
1.请按照提交材料清单所列第1—8项内容,在复试前将电子版本按顺序排好后扫描,做成一份PDF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fxy6212@126.com,电子邮件文档命名格式:姓名+考生编号(准考证号)。
3.按照提交材料清单所列内容,邮寄材料复印件(按清单顺序排好,打印成册,无需装订,用夹子夹起来即可):封面请注明“复试专业具体类别名称+考生编号(准考证号)+姓名”,示例:非全日制法律(法学)123456789韦**。
材料复印件邮寄地址、收件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黄老师 电话:07713236212。寄达截止时间:考生的申请材料最迟必须在复试前一天下午17:00前寄达广西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复试时间安排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视频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4日-25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于调剂系统开通后确定。【根据教育部的时间安排,法学院会随之确定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法学院网页消息。】我院提前通过研招网后台系统等线上方式,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和复试平台,考生须根据分组情况在指定时间段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请各位复试考生,进行复试之前根据学校发的缴费通知缴纳复试费。
视频复试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六、复试考核内容、考核方式:
1、复试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考核结果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重点考察内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公益精神,是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2)外语能力考核:单项分值:满分20分。(权重占0.2)重点考察内容: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外语沟通能力、良好的外语表达能力。
(3)专业素养考核:单项分值:满分30分。(权重占0.3)重点考察内容:是否对专业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有准确理解;是否能用专业知识分析社会生活或生产实际的具体问题;是否能概括所学专业的知识体系;是否对学科发展的前沿领域有一定了解、研究生阶段是否奠定良好的学术规范、是否取得过一定学术成果等。
(4)发展潜力考核:单项分值:满分50。(权重占0.5)重点考察内容:是否具备阅览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是否在学术发展和科研选题上有一定思考;是否对预期的研究生学业发展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是否对学术选题或研究提出有见解的个人学术观点或研究方向等。
2、复试考核方式:网络线上复试。
3、第一志愿报考广西大学法学院的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分组进行复试。
4、专业素养考核的内容涉及法学一级学科的主要二级学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主要集中在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三个二级学科。
5、复试时考生可以两次抽题,择一回答。
6、考核时长: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七、复试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分)=(初试成绩标准分+复试成绩标准分)/2
2.专硕调剂生执行学校初试成绩标准分计算方案一:初试成绩标准分=总分(满分500分)/5;
3.学硕调剂生执行学校初试成绩标准分计算方案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统考分(满分200分)/2。
4.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学院计初试统考科目的总成绩+学院计初试统考科目满分/全部科目满分*加分)/(转化百分制的数字,即除5或3.5或3或2),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复试成绩标准分由外语能力、专业素养、发展潜力三项得分构成,最终复试成绩取所有面试老师总分之和的平均数。
7.总成绩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拟录取与录取
法学院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进行复试,复试完毕后,统一进行复试标准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与排序。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符合要求(≧60分)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以下录取规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规则:
1.按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复试成绩标准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候补与补录
每批次公布录取名单时,可设定若干个候补名额。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该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于依次选择录取。
十、录取通知与确认
学院在研招网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时,拟录取考生需要接到拟录取通知后12小时之内做出点击确认,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一、其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作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加分项目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证(可先提交电子文档,如被录取,入学时交验原件)。
3.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复试考生被列入拟录取名单后,须提交已签订的《广西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71-3231243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36212
纪监审举报电话:0771-3237062 举报信箱:jjjch@gxu.edu.cn
广西大学法学院
2023年3月12日
附件1:
广西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广西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平台
我校网络复试使用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备用系统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1、复试时使用“双机位”,即“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含摄像头和麦克风)+智能手机”或“智能手机+智能手机”,PC和笔记本电脑应确保摄像头、麦克风及扬声器可正常使用。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模式。
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确保网络连接顺畅,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外放音乐、闹钟、即时通讯软件等可能干扰复试的应用程序。
2、考生使用学信网帐号登陆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3、电脑端使用最新版Chrome浏览器登陆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手机端下载学信网App和支付宝 App(用于实人认证)。
二、试前调试及准备工作
1、提前确认设备可用、网络通畅,无其他人员干扰。若使用笔记本电脑、手机设备,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并接通电源后再进行复试。
2、复试时正面对着主机位摄像头,距离适中;副机位从侧后方对着考生、主机位画面和考生前方,保持坐姿端正。考生双手应出现在主机位画面中。
3、考生应预留应急电话,以备网络中断时及时联系、沟通应急方案。
三、复试前相关材料提交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提交面试材料(以复试学院通知为准),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提交面试材料审核未通过,经学院招生管理老师提醒后仍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
1、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自觉服从重考等安排。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本人在考试场所并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禁止开美颜,禁止佩戴耳机,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考生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不得佩戴口罩,帽子,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佩戴首饰、胸针、手表等。
4、请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关闭一切非必要软件、网页(尤其是微信、QQ、迅雷、各类电脑管家等易弹窗软件)等。
5、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有特殊规定的,以学院规定为准。
6、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录音录像,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像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7、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8、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通知
五、考生从即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应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