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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的补充说明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除本补充说明涉及的内容外,其余要求等均参照我院官网上《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执行。

一、调剂专业及需求

我院法学、法律专业尚有招生计划指标,可面向社会考生接受调剂,具体专业及预期调剂人数参见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预期调剂人数

1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少量

2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较多

3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

较多

4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较多

5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说明:“预期调剂人数”栏中,“少量”指调剂名额≦10;“较多”指10<调剂名额<25;“多”指25≦调剂名额<50

根据学校关于进行差额复试的规定和要求,法学院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150%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二、调剂基本条件

1.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区国家分数线。各科目单科成绩应符合《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的要求。

2. 法学专业(030100)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应为0301,且初试科目与我院法学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我院法学专业的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19专业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国际法学)、819专业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

3.法律(非法学)专业只接受第一志愿考试专业是法律(非法学)专业(035101)的考生调剂。法律(法学)专业只接受第一志愿考试专业是法律(法学)专业(035102)的考生调剂

4. 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已录满,无需调剂。

6. 同等学力调剂考生加试科目:0302|民法学、0303|刑法学

7.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复试成绩一律无效。

三、调剂申请及审核

1.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 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相关工作实施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3. 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进行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 对考生学籍学历有错误提示的调剂考生,若被列入复试名单,必须在复试前60小时出具相关校验报告方可参加复试。

5. 复试前60小时内,调剂考生要向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诚信复试承诺书、参加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复试承诺书等,经学院核验符合要求方可进入复试。

四、调剂复试时间

我院调剂考生复试预计在2025412日至14日之间进行。

五、复试考核及其他要求

1. 调剂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标准分和复试成绩标准分乘以50%相加所得,以百分制方式呈现。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50%+复试成绩标准分×50%

2.法学专业(学术型)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标准分=统考分(满分200分)/2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标准分=总分(满分500分)/5

3. 复试成绩标准分=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20)+专业基础能力考核成绩(满分30)+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50)

4.调剂考生的复试方式、考核内容及要求、录取规则等,均与一志愿考生要求一致。

有意向调剂的考生请查阅广西大学法学院官网上《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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