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为1937年成立的原省立广西大学文法学院法律学系,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广西大学法律系师资学生全部并入中南政法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83年广西大学法律系正式恢复办学并开始招收本科生,1994 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7年9月定名为法学院,2009 年先后获得法学一级学科、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学院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地等三个重点研究平台。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省部级以上课题4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及法学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恢复办学四十二年来,法学院共培养8500多名本科和硕士毕业生、近3万名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本专科生,一大批校友投身法律实务界和法学教育界,有的已成为法律行业的精英。
从2018年起,法学院开始招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受到公检法司从业人员、地方党委政府基层干部和企业律所等机构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青睐及争相报考。现每年招生计划为80名,是广西高校中招收培养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规模最大的院系。
1、培养目标
秉承综合性大学法学学科特色,以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为根本,通过系统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思维养成,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掌握法学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 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承担法律专业领域理论与实务工作的高层次 实践创新型人才。
1.政治素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合作精神。
2.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具备优秀的人文素养和综合知识,坚守学术诚信,掌握一门外语和科学研究的基本技巧和方法,具备研究解 决实践问题的能力,熟悉法律职业领域的技术管理与实务流程等。
3.职业精神与综合素质:热爱并弘扬中国优秀文化传统,追求公平正义,恪守法律职业伦理,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2、培养对象
报名参加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广西大学相关要求。
(四)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及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考生若持国(境)外高校毕业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特别提示
*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4、报考及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一般为每年9月至10月中旬
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参加报名,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 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报名请准确选择学院名称及专业名称:
003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非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非全日制)
(2)网上确认
一般为每年10月中下旬
所有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确认。所需证明、证件材料如下:有效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本人内容页)、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非广西区应届本科毕业的外省户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三个月在我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报名信息经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初试
时间一般在报考当年 12 月下旬
初试科目(四门科目均为全国统一命题)
1.法律硕士(非法学):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398 法硕 联考专业 基础(非法学);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2.法律硕士(法学):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397 法硕联 考专业基础(法学);497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4)复试
时间一般安排在次年3月中下旬
5、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 培养方式。鼓励建立校内校外“双导师制 ”,鼓励建立学校与法律实 务部门联合培养制度,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和海内外合作培养。学习方式:非全日制教学日程安排将结合广西大学要求,采取多种方式与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方式 |
录取类别 |
学费标准 |
法律(非法学) |
3 年 |
非全日制 |
定向,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
1.5 万元 每学年 |
法律(法学) |
6、考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地址
广西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771-3236212,农老师、韦老师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法学院204室
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jsc.gx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