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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法学院关于招聘行政助理、教学助理的启事

广西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广西大学法学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助理、教学助理。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助理1人,教学助理1人。

二、岗位要求

招聘遵循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岗位职责如下:

行政助理主要职责:协助学院完成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如文件收发与整理、会议安排与记录、办公用品管理、部门间沟通协调等。

教学助理主要职责:协助学院开展教学辅助工作,包括课程资料准备、学生作业批改与成绩统计、教学实验室管理、协助组织教学实践活动等。

三、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在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从事有关岗位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条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科或硕士学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毕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本科生、毕业研究生)。

6.服从学院内部用工岗位调配。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行政助理和教学助理受聘期间按照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学校编制管理。

2.工资待遇面议。

3.聘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1日

2.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电子版材料:

(1)个人简历;

(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3.所有材料按照顺序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fxy32345@gxu.edu.cn,邮件标题及简历标题请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初审筛选合格者,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面试,请保持手机畅通,如7月2日前未收到面试通知则初筛未通过。后续流程将在广西大学法学院官网公布,请面试者关注。咨询电话:15977714188,梁老师。

2.入职后发现聘用人员有伪造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工作履历、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的,学院有权终止用工。

3.如因综合考核不通过、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由学院视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有递补,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广西大学法学院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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