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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的公告

    广西大学学院因工作需要,计划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管理助理1人,教学助理2人。

二、岗位职责

招聘遵循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岗位职责如下:

(一)行政助理主要职责:协助学院完成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如文件收发与整理、会议安排与记录、办公用品管理、部门间沟通协调等。

(二)教学助理主要职责:协助学院开展教学辅助工作,包括课程资料准备、学生作业批改与成绩统计、教学实验室管理、协助组织教学实践活动等。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毕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四)有在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从事有关岗位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一定英语口语沟通能力;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掌握文字编辑、排版和办公软件操作;

(六)工作认真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人际关系协调能力,能处理好领导、同事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七)服从学院内部用工岗位调配。

四、招聘流程

信息发布——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公示——签订合同

五、聘用形式及待遇

(一)人力资源处、学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1年,1年聘期结束后若续聘,则按劳务派遣用工执行。聘用人员不列入学校编制管理。

(二)岗位待遇:面议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527日起至202667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电子版材料:

1.个人简历;

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4.其他证明,如工作经历证明等;

5.所有材料按照顺序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fxy32345@gxu.edu.cn,邮件标题及简历标题请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

、其他注意事项

1.初审筛选合格者,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面试,请保持手机畅通,如6月12日前收到面试通知则初筛未通过。后续流程将在广西大学法学院官网公布,请面试者关注。  

2.入职后发现聘用人员有伪造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工作履历、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学院有权终止用工。

3.如因综合考核不通过、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由学院视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有递补,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老师,0771-3232345

 

附件:个人简历填报表

 

 

                            广西大学法学院                           

                                  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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