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一)法理学(50分) 1.法的本体:法的本质与作用;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 2.法的发展:法的起源与历史类型;法律继承;法律移植。 3.法的运行:立法的过程、程序与原则;法的实施;法律监督;法律的推理、解释与论证。 4.法的价值:法的价值释义;法的价值冲突与整合;法的基本价值。 5.法与社会: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社会;法与生态。 (二)宪法学(50分) 1.宪法基本原理:宪法的概念与本质;宪法的分类和渊源;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 2.宪法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3.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4.国家基本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 5.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和国家标志。 6.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7.国家机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国家元首;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国家军事机关;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8.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监督、违宪审查与合宪性审查。 (三)国际法学(50分) 1.国际法的性质与发展;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2.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上的国家;国际组织法;国际法上的个人。 3.国际海洋法。 4.国家领土法;空间法;国际条约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国际责任法;国际争端解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