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中国与东盟成员国的环境监管法律制度及实施体系为研究对象。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时代背景下,在东南亚投资热的经济大环境下,研究东盟国家企业环境监管法律制度,一方面有助于服务我国的跨国企业顺利投资东盟国家相关产业;另一方面也将服务东盟国家来华投资,规避不必要的环境法律风险,提升我国的大国形象。本书成果可供对东盟投资企业、东盟国家在华投资企业法务部门决策参考使用,也可供研究东盟环保法的学者作为文献参考使用。
作者简介:
本熊超(1980.10)男,湖北孝感人,汉族,环境法博士,广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入选“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五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主要为东盟国家环境保护制度、环境公益诉讼、海洋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法律责任、大学生社会责任等几个方面,指导毕业研究生近50名。出版著作2部,在《政法论坛》《清华法治论衡》《学术论坛》《环境保护》《中国环境报》等中文杂志报纸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在SSCI / SCI 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主持完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项,其他省级课题6项,主持完成地方立法起草项目7项,其他服务地方及中央企业项目多项。个人独著作品获广西社科奖二等奖1次,三等奖3次;获广西大学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成果二等奖各1次。

内容简介:
东盟是我们的近邻,包括菲律宾、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越南、缅甸、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文莱等10个国家,东盟各国的环保法律制度复杂多样。本书以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的环境监管法律制度及实施体系为研究对象,研究了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环保法律制度概况、中国与东盟各国对企业项目环境准入标准、中国与东盟各国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度。通过比较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企业环境监管法律政策,以及企业运行前和运营中的环境监管制度,研究国别间的制度差异,提出如何应对中国-东盟跨境企业环境法律合规风险,服务我国的跨国企业顺利投资东盟国家相关产业,同时也服务东盟国家企业来华投资、规避不必要的环境法律风险。

导论:
在近年美国贸易制裁背景下,国家提出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截至2021年,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以下简称东盟)累计双向投资总额约3 000亿美元,双方互为企业重要投资地。2022年1月1日,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的实施生效,企业到东盟国家投资办厂将成为我们增强国际循环、消减欧美贸易制裁对我们不利影响的重要举措。但跨国投资办厂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有着复杂性、敏感性和综合性的特点,一旦环境问题处理不好,不仅要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甚至还可能会导致投资项目搁置或终止。企业对外投资代表着国家的国际形象,在当前复杂的背景之下,如果我国企业不能有效应对对外投资中的环境法律合规风险,不仅会影响投资的发展进程,同样也会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因此,跨国投资办厂所产生的环境法律合规风险需要予以重点关注。对东盟国家企业环境监管法律制度进行客观全面地分析,既为在中国的东盟国家企业寻求相应的环境法律合规风险提供应对路径,同时也为中国对东盟国家在华企业环境监管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方案,从而实现双方投资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本书以我国与东盟成员国的环境监管法律制度及实施体系为研究对象,研究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企业环境监管法律政策,以及企业运行前和运营中的环境监管制度差异。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时代背景下,在东南亚投资热的经济大环境下,研究东盟国家企业环境监管法律制度,一方面有助于服务我国的跨国企业顺利投资东盟国家相关产业;另一方面也能服务东盟国家来华投资,规避不必要的环境法律风险,提升我国的大国形象,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本书成果可供商务部决策参考使用,也可提供对东盟投资企业、东盟国家在华投资企业法务部门决策参考使用。
在学术领域,环境法的国别研究更多关注欧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于友邻东盟国家重视不够,研究较少。本书成果打破这一常规,引进了大量的东盟国家第一手文献资料,以期改变对东盟国家环境法律知识存量不足,实践应用和再创新比较困难的现状。本书研究成果可供投资服务机构、研究东盟环保法的学者参考使用。

目录:
导论 001
第一章 菲律宾环境监管法律制度研究003
第一节 菲律宾环保法律制度概况003
第二节 菲律宾环境监管制度体系探究007
第三节 菲律宾环境司法制度探究023
第四节 菲律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究028
第五节 菲律宾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探究039
第二章 柬埔寨环境监管法律制度研究052
第一节 柬埔寨环保法律制度概况052
第二节 柬埔寨环境管理行政体系探究056
第三节 柬埔寨环境管理法律体系探究057
第四节 柬埔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究065
第三章 老挝环境监管法律制度研究071
第一节 老挝环保法律制度概况071
第二节 老挝环境监管制度探究077
第三节 老挝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究085
第四节 老挝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探究106
第四章 马来西亚环境监管法律制度研究111
第一节 马来西亚环保法律制度概况111
第二节 马来西亚环境管理行政体系探究117
第三节 马来西亚环境管理法律体系探究126
第四节 马来西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究131
第五节 马来西亚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究139
第五章 越南环境监管法律制度研究145
第一节 越南环保法律制度概况145
第二节 越南环境监管制度体系探究148
第三节 越南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究159
第四节 越南排污许可证相关制度探究164
第五节 越南环境税费制度探究167
第六章 缅甸环境监管法律制度研究170
第一节 缅甸环保法律制度整体探究170
第二节 缅甸环境监管制度体系探析173
第三节 缅甸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究182
第四节 缅甸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探究188
第五节 缅甸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度探究191
第七章 印度尼西亚环境监管法律制度研究196
第一节 印度尼西亚环保法律制度概况196
第二节 印度尼西亚环境监管制度体系探究202
第三节 印度尼西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究213
第四节 印度尼西亚环境税制度探究219
第八章 泰国环境监管法律制度研究225
第一节 泰国环保法律制度概况225
第二节 泰国环境监管制度体系探究228
第三节 泰国环境监督管理法律体系探究234
第四节 泰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究240
第五节 泰国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度探究253
第九章 新加坡环境监管法律制度研究260
第一节 新加坡环保法律制度概况260
第二节 新加坡环境监督管理法律体系探究263
第三节 新加坡环境行政监管体制探究268
第四节 新加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究273
第五节 新加坡排污许可证相关制度探究277
第六节 新加坡环境税制度探究282
第七节 新加坡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度探究288
第十章 文莱环境监管法律制度研究293
第一节 文莱环保法律制度概况293
第二节 文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究301
第三节 文莱排污制度探究305
第四节 文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探究311
结语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