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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示范案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一、课程设计理念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在专注社会民生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中加入思政元素特别有助于学生从学生身份向法律人的转变。本课程按照“知识框架搭建-核心能力培养-整体素养提升”层层递进的课程思政设计理念,将学生的培养不再窠臼于零散知识点的掌握、传统专业技能的提升,而将培养关切社会问题、勇担社会责任的法律人才作为教育的最终目标,以弥补当代青年时常沉溺于虚拟世界、对真实社会缺乏关注、欠缺社会责任的不足。

在三级设计理念中,每个层级都各有侧重,第一层级侧重“知识框架”,意在学生头脑中建立知识体系,而非零散易忘的知识点;第二层级侧重“核心能力”,重在培养学生作为法律人才最必要的能力;第三层级侧重“整体素养”,意在促成学生价值观、思维方式、社会情怀各方面的全面提升,实现立德树人的目的。上述三个环节体现了步步为营的教育思路,使教育目标可以有效实现。

二、教学目标设计

教学目标分为知识、能力、素质三个维度,明确的教学目标有助于教学效果的实现。

本课程的知识目标设定为:外部知识框架搭建、内部知识体系建构、知识点要素构成。该目标的高阶性在于:从体系脉络上把握知识,更有利于知识的存储和应用;创新性在于:目标从宏观到微观,各级目标自成体系,知识体系与知识点紧密嵌构,有利于学生形成体系化的思维和学习方法;挑战性在于:需破除学生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思维方式,强化体系化思维。

本课程的能力目标设定为: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三种能力是法律人才的专属能力和核心能力。法律诠释能力是法律推理和论证的基础,法律推理是法律思维从已知到未知的进阶,法律论证是对自方观点的坚持和对他方观点的驳斥。三者结合最能体现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本课程的素质目标设定为:政治素养、历史素养、哲学素养、责任素养。它的价值引领性在于:通过培养学生的历史和哲学素养,使他们形成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信念,并最终成为关切社会、勇于担当的法律人才。

三、思政元素挖掘与法律人才培养

本课程多方位挖掘《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中的思政元素,力求培养学生成为一个思想正派、富有头脑,勇于担当的现代青年。

1.从历史角度挖掘思政元素,培养学生代入感与传承思想。

从我国用工制度改革史、世界劳动者权益保障史、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史挖掘思政元素,培养学生不要轻易否定现有制度的思维习惯,应看到历史制度的时代性和局限性,增强学生历史的代入感和传承意识。

2.从哲学方向挖掘思政元素,培养学生辩证唯物主义思维。

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的关系、最低工资与工资总额的关系挖掘思政元素,培养学生用一分为二、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看待世界。

3.从政治方向挖掘思政元素,秉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

从中西劳动法制对比、中国劳动法制演进、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中挖掘思政元素,展示我党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定学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

4.从义务角度挖掘思政元素,培养学生勇于担当社会责任。

从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劳动权益难保障、特困人群需救济等内容中挖掘思政元素,培养学生具有同情心和正义感、勇于承担社会义务的责任意识。

四、教学过程的实施

教学内容:这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思政案例选择《〈劳动合同法〉概述》这节内容进行展示。课程内容涉及劳动合同立法模式中西比较、《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劳动关系主体、倾斜保护制度体系四部分内容。

教学设计:本课程秉承“知识框架搭建-核心能力培养-整体素养提升”层层递进的教学理念,对教学环节进行设计。

(1)立法模式介绍环节,突出中国制度自信。

教学者对劳动合同立法的三种模式进行比较,通过比较阐释中西方国家在选择立法模式中的考量因素,突出我国劳动立法模式选择的法律背景,告诉学生应秉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立法态度,坚持制度自信。

(2)立法背景介绍环节,告诫学生保持耐心。

教学者在本环节对劳动合同立法的背景,即我国用工制度演进的四个阶段进行了介绍,并希望通过历史背景告诉学生:好的制度不是一蹴而就便能实现的,需要不断试错才能趋于完善。因此,学生应对国家制度抱有历史、审慎态度,不能对现有制度一概否定,应看到制度制定的阶段性和适当性,应对制度的完善抱耐心。

(3)劳动关系主体环节,培养学生辩证思维。

在劳动关系主体环节,教学者通过劳动者依附于用人单位的从属性特征揭示了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劳动者的弱势地位、立法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体现了两者对立的一面;但同时也应看到两者统一的一面,双方共存共荣。因此,寻求两者的和谐之道才是良策,应培养学生拥有这样的辩证思维。

(4)倾斜保护体系环节,培养学生应有担当。

在倾斜保护体系环节,教学者从劳动合同保护、劳动基准保护、集体合同保护、法律程序保护四个方面介绍了我国劳动法内部劳动者倾斜保护制度体系,在对制度进行体系化梳理的基础上,又对劳动合同法制度中体现倾斜保护原则的具体制度知识点进行了明确,是法律原则与制度规则可以直接对应,加强知识的牢固度。同时,告诉学生,人类社会不是一个抽象平等的社会,劳动法就是民法落入现实的模样,人类社会无论贫富,都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生死与共,应对弱者充满同情心,勇于担当社会责任。

五、教学方法

本课程运用案例教学法、辩题训练法、角色对抗法等方式锻炼学生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和法律论证能力。如以“最低工资制度是否应该存在?”为题,让学生进行对抗性角色扮演,对各自观点实施论证。

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必须回答下列问题:(1)什么是最低工资制度(2)最低工资制度存在什么好处(3)最低工资制度存在什么弊端(4)如何看待最低工资制度(5)最低工资制度最好是什么样子。这些问题逼迫学生必须了解相关制度、分析制度利弊,给出应然结果。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提升了学生的推理论证能力,也有助于学生了解时事,长出一双善辨真伪的眼睛、形成一颗独立思维的大脑,避免人云亦云。

六、教学创新之处:

1.教学目标指向性明确。

课程思政体现了我国教育目标的延伸,教育已经从传授知识、能力培养上升到素质育人的层面。本课程基于这个大背景,提出“知识框架搭建-核心能力培养-整体素养提升”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思政设计理念,将三个教育目标的侧重点聚焦在“知识框架”“核心能力”“整体素养”方面,每个层级目标都有具体指向,课程素质育人的目标也相当明确,就是培养集政治素养、历史素养、哲学素养、责任素养于一身、关切社会、勇于担当的法律人才。

2.课程思政元素全程化。

课程的思政元素不仅体现在课程体系的各个章节,还尽量体现在每次授课过程。如《〈劳动合同法〉概述》一节就在授课的各个环节体现了思政元素,力求学生在掌握知识、提高能力的同时,提升整体素养。

3.教学方法体现思辨性。

教学方法通过开放性提问、对抗性论证、学生自主学习,实现了学生对社会现实的关注,提升了学生的思辨能力,赋予了学生独立思考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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