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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示范案例《宪法学》

一、课程简介

宪法是专业基础课,也是法学专业入门的基础理论性的核心课程,也是进一步学习其他法学专业课程的先导性课程。本课程的目的在于运用实证分析、规范分析和价值分析等方法进一步研习宪法基础理论、基本制度以及宪法实施等重要内容。授课过程中主要通过宪法基本理论、国内外基本制度的研习,通过宪法规范分析和典型案例事例剖析培养本科学生理论分析和事例运用的基本能力,为法学其他专业课程的学习和实务实践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案例基本信息

1.案例名称:生态文明入宪与“美丽中国”建设的推进

2.对应章节: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

三、案例教学目标

使学生掌握解决较复杂宪法问题所需的宪法学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培养学生应用所学宪法知识对宪法事例案例进行剖析并予以解决的能力。

四、案例主要内容

(一)生态文明入宪使得好宪法之好更加彰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生态文明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入宪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至宪法层面,就为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注入了灵魂。

2018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案中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一处表述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中“生态文明”“美丽”等新表述,不仅对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也为普通老百姓守住绿水青山、创造美好生活提供了宪法保障。将“生态文明”写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新时代背景下对社会经济发展路径转变、优化升级的深刻理解。早在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今年两会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又提醒长江经济带建设避免走入“‘建设性’的大破坏”的困局。无论是领导人的殷殷嘱托,还是国家根本法的法律确认,都体现了当下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倡导绿色发展的追求,表明了党和国家转变“先污染后治理”经济发展模式的决心和魄力。从高速增长阶段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正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以更加成熟的姿态为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及时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是为了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美丽中国建设的持续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视察江西时强调,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我国2018年修宪时将“生态文明”“和谐美丽”分别写入宪法。实际上,早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就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并突显生态文明建设在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随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于2014年成立;《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则于2015年发布,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加快建设美丽中国,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五、案例教学设计

以相关图片视频辅助本案例教学,并采用历史比较方法进行相关教学设计。

六、教学反思

提供相关图片播放相关视频使得相应教学内容显得更清晰更权威,更加具有对比性和指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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