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课程简介
经济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七大部门法之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作为研究对象,主要阐述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在法学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本课采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重点工程教材《经济法学》为教材,主要讲授经济法基本原理(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宏观调控法之税法、市场规制法之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教学目标
以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主要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了解中国当代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和运行的基本规律,明晰经济法的作用、价值和功能;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法律行为、经济法律责任。明确税收调控法原理,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的课税要素、计算、主要类型和功能;明白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发展和运行的基本原理;明白消费者享有哪些法定权利,经营者应履行哪些具体义务,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三、教学方法与信息技术手段
教无定法、贵在得法。根据教学需要,综合采用案例教学法、启发式诱导式教学法、比较法、实证分析法等多元化教学方法;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整合采用线上线下同步授课、慕课、翻转课堂等手段,运用超星学习通、网络教学平台进行线上授课,通过精心选择的教学视频、教学图片、在线视频、动画动漫等方式,融知识性、趣味性、形象性、生动性于一体,强化和学生互动交流,增强学习效果。
四、专业教学与思政教育的融合设计
1.专业教学内容或章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
2.思政教学案例融入实例
经济危机——结构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
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
3.思政元素挖掘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观点。
学生不仅掌握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的主要内容,而且通过把课程思政知识点融入经济法专业知识点,学生可以更加全面地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正确性,更加自觉地领悟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科学理论,更加深刻地认识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市场经济法治的重要观点和论断,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境界,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从而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心理上和行动上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五、特色与创新
一是经济法专业教学内容和思政深度融合。深入挖掘经济法知识点的思政元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市场经济的论断、关于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观点为论据;以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关于市场经济、自由公平竞争等观点为论据,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实践为检验标准,论证经济法律制度的构成、主要内容和重要作用,达到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学效果。
二是教学手段的整合。本课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和学习通的慕课平台,运用线上线下混合授课、翻转课堂等方式扩展学生知识面,在网络平台上及时发布最新的教学案例、深化和学生的互动交流,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引导学生通过自我学习、自我理解,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性,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的理论框架。
三是教学方法的多元化。综合运用包括案例教学法、苏格拉底式教学法、专题讨论、比较法、实证分析法等多种教学方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实践为学习经济法提供了丰富的教学案例、比较和实证分析对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的探索则为启发诱导式教学法提供了丰富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