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西大研〔 2021〕 12 号 2021 年 3 月印发 )
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应对全球人才竞争的基础布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新时代国家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现就加快新时代广西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面向世界科技竞争最前沿,面向国家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面向国家和地方治理大战略,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深入推进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建设,谱写壮美广西新篇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坚持面向需求,面向国家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聚焦加强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新形势,分析解决新问题,着力破解学校研究生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把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能力置于推进国内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全局中统筹考虑,促进办学模式、管理制度、教育评价等配套改革,把改革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力求取得整体实效。
3.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基本完成研究型人才培养的学科专业布局,确立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和质量标准,培养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需求贡献显著、东盟区域影响力不断扩大,研究型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到 2028 年,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卓越研究生培养体系持续稳定有效,对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度、贡献度大幅提升,东盟区域影响力显著提升、实现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
二、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构建高质量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4.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筑牢思想意识形态阵地。 健全党对研究生教育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落实到各方面,全面把握办学方向。凝聚“三全育人”合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研究生思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协同育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构建分明的本硕博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确保各层次间教学内容整体性;挖掘专业课程蕴涵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课程内容、教学评价等主要教学环节,实现专业知识传授与价值引导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推进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党建工作和研究生文化建设工作, 积极对标全国“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推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研修班与社会实践等系列主题活动,增强广大研究生拥抱时代、面向世界、探索创新的使命感和自觉性。
5.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发挥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建立分层、分类的导师选拔聘任机制,健全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优化导师队伍结构。健全师生互选及导师变更制度,构建合理的研究生导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第一责任人作用,保障导师在培养要求、培养方式、学术评价等环节中的话语权。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文化氛围,增强导师角色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促进和谐师生关系。强化导师岗位管理,加强导师培训,明晰职责边界,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开展导师年度考核,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继续深化导师动态招生资格审定制度,稳步推进以培养质量为核心评价要素的研究生导师退出机制,对存在师德师风及培养质量问题的导师,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退出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
三、适应高层次人才需求,提升培养和管理质量
6.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畅通人才培养通道。 主动适应国家和广西发展战略需求,面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性领域,布局“三梁五柱”学科体系,实现主干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全覆盖。完善学科学位点建设评估管理制度,加强学位授权点质量评估。建立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发展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与专业,布局和建设一批新兴学科,增设若干高质量的交叉学科,推动一批专业获得专业博士学位授权。建立本研贯通培养新模式,协调推进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改革,推进本研课程衔接、教学资源共享、课程互选的本硕博贯通培养体系。
7.严把招生选拔准入关,提高生源质量。 建立健全招生计划调节机制,博士生招生指标向承担国家重大科学研究项目团队倾斜,专业硕士招生向研究生分院等开展产教融合的专业及团队单列招生指标。探索建立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对学位点评估、学位论文抽检、师德师风、考试招生违规违法等问题突出的学院、学科专业予以必要限制。实施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分类选拔。继续加大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直博”和“硕博连读”的多元化选拔模式。优化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和内容,强化复试考核,加强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地考核选拔体系,选拔优秀学生。
8.加强教学与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育人水平。 科学设计课程体系,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体系的整合衔接。将职业伦理、学术规范、论文撰写等设为必选课程,提供心理、艺术、体育、劳动等公选课,丰富课程资源,满足研究生全面成才需要。 推进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 计划, 共同开设实践课程,共同编写教材讲义等,鼓励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制定专业技术能力标准,推荐课程设置与专业技术能力考核的有机衔接。增加课程选择和修习方式的指导性和灵活性,降低选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大力推动研究生核心课程的数字化建设,建立研究生教学资源库和平台,推动在线课程及案例课程建设。开设“海内外知名学者讲习班”等,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进行集中授课或主办国际学术前沿专题研修班。严格执行新开设课程审批机制,明确课程设置标准,坚持按需、按标准设课,实施新开课程督导听课制度。落实以教学督导为主、研究生评教为辅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监督机制,对研究生教学活动全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加强对课程教学事故进行追责问责。
9.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发挥科研育人成效。 分层分类、科学合理设置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学术标准,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严格研究生过程管理,抓住课程学习、论文开题、论文送审等培养关键环节,对 2 次或学习年限内未通过考核的研究生予以分流,落实全过程监督管理。通过学分、中期、结题、学位申请的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环节的考核,实施研究生的学业预警机制、分流淘汰机制、时限终结机制、学术不端零容忍机制。加强导师组对论文选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学术训练等过程指导。发挥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和学位评定(分)委员的审核把关作用。加强学术诚信教育,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继续实施“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活动,开展“研究生学术之星”等评选活动,树立学术榜样,提升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0.深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强化实践应用能力。 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自贸试验区等战略优势,调动社会资源,联合广西产教融合型企业,大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在广西若干城市,联合共建研究生院地方分院及企业分院,充分发挥分院在产教研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共建企业探索“专业学位+能力拓展”育人模式,围绕广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西九张创新名片重点发展产业的“卡脖子”技术,以专业学位研究生为科研主力军,联合开展项目技术研究,完善以项目为载体的产教融合育人体系。加强行业企业技术骨干对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获得学历学位同时取得相关行业企业的实践经验或从业资质,实现专业应用型人才“立地”培养。
11.探索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锻造卓越拔尖人才。 积极搭建高水准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智库中心、产业院、协同中心等科研平台,创新科研组织形式,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及学术团体在研究生教育中的支撑保障作用。瞄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性领域,发展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以学科特色发展促进研究生教育特色发展。人文社会学科要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理论与东盟研究上形成特色和优势,在服务国家与自治区对东盟开放战略中发挥特殊作用;理科要在若干研究领域上形成国际影响力,支撑工、农、医应用学科的发展并取得有影响的交叉研究成果;工科要在若干研究领域上支撑国家战略并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有力支撑自治区“三大三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农科要有力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发展;医科要发挥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重点在脑科学、海洋生物药物以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特色领域或空白领域研究上形成优势。以“卓越研究生培育计划”等方式,加强科教融合,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入平台参与科技项目,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实现学术型人才“顶天”培养。
12.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提升国际影响力。 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引领,从服务西部大开发、实施西部陆海新通道、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等国家战略出发,积极推进东盟及其他国家学生来华留学,培养更多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高素质人才,为东盟国家培养更多知华友华人才,提高对东盟的辐射影响力。与境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深化研究生课程建设、联合授课、学分互换和学位互认等领域的合作。探索“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多边国际合作创新模式,搭建若干个有影响的高水平研究生国际化培养平台,推动以培养“高精尖”人才为目的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建设。加大资助力度支持研究生参加国际交流、国际学术活动、学科竞赛,参与跨国项目研究,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
五、构建多元评价和有效监督体系,全面加强从严管理
13.构建多元质量评价体系,客观评价人才培养量。 根据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及特点,强化学术学位论文学术导向、专业学位论文应用导向。鼓励专业学位论文的内容与展现形式多元化,可以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呈现。设置不同类型学位论文的评价指标,推动专业学位论文与学术学位论文分类评价,完善专业学位论文评审和抽检办法,破除仅以论文发表评价研究生的简单做法。继续推动以“双盲”评阅为基础的学位论文第三方同行评阅制度。推动博士学位论文“创新点”公示制度。积极探索博士学位论文的国际同行评议,逐步推动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国际评价。推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同行评议制度。开展研究生职业发展的调查,参与第三方诊断式的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
14.构建有效监督机制,把握人才培养质量关。 完善学校督导团在研究生教育中的全面质量督导作用。加大对学位论文抽查力度,对连续或多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院和学位点,将加大对涉事学院主要负责人约谈力度,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采取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等措施。完善学科学位点建设评估制度,开展学科学位点建设质量年度考评,建立教育资源动态投入机制,发挥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国家、自治区组织的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水平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育人条件和保障
15.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研究生教育意识形态阵地。学校党委要统筹推进研究生教育与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协同发展,认真研究部署,积极推进落实。要创新研究生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在科研团队、学术梯队等建立党组织,以党建促科教发展。要提升研究生党建工作水平,选优配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要协调规划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把加快研究生教育改革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16.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完善一流培养条件。 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学校、行业企业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投入机制,鼓励用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研究生培养。探索实施企事业单位以专项经费承担培养成本的研究生培养项目,引导支持行业以资本、师资、平台、项目等多种形式投入到研究生教育。加快建设研究生宿舍、教室、实验室研究室等生活、学习、工作基本设施。优化项目库管理、推动的研究生教育项目落地,加快推进项目执行进度。逐步加大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经费投入,稳步提高学位论文抽查、学科专业建设与评估、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术交流、出国访学、海内外知名学者讲学、图书文献资料等工作的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研究生送审费、答辩费等经费标准,简化研究生创新项目资助报销程序。
17.完善奖励资助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 完善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研究生奖学金奖励体系,依托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制度,调动研究生学习科研积极性。鼓励更多企业行业通过设立冠名奖学金、专项专业奖学金,扩大研究生受众面。进一步调整博士研究生学费减免政策,发挥学校资助育人的导向性作用。健全资助体系,合理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发挥好奖助的教育保障作用。完善研究生导师资助研究生津贴责任制。
18.优化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育人水平。 科学设定学院研究生管理岗位配额及岗位职责,按照研究生规模择优配齐研究生秘书与辅导员,加强培训,确保研究生秘书及辅导员队伍稳定。加强学校职能机构的岗位管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素质,提升“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育人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统筹全校宿舍、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资源的调度,规范相关资源使用管理。加大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加强校园信息网络建设,优化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为代表的各类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教育数据的对接与共享,为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改革决策与质量评价提供数据支持。
19.强化组织保障, 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完善研究生教育的校、院二级管理体系,明确学院管理职责与管理清单,推动研究生教育管理重心下移。制定学科学位点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完善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年度考核细则,加强学校对学院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指导、跟踪、考评与问责,切实保证学院发挥研究生教育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团等学术团体对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指导、监督作用。加大研究生院、学工部、教务处等人才培养部门的主责,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协同机制,全面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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