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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自治区司法厅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12月17日,自治区司法厅与广西大学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我校举行。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校党委书记王乃学,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林金文先后致辞,副校长田利辉与司法厅副厅长张军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王乃学在致辞中对自治区司法厅长期以来对广西大学的指导和支持表示感谢,充分肯定了自治区司法厅为法治广西、平安广西作出的重要贡献。他表示,广西大学在法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具有较好学科及人才优势,深化合作共建将对广西大学法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推动作用,希望双方对标合作清单,推动合作走深走实,对标政策优势,抓好成果落实落地,完善协作机制,确保合作共建见行见效。

王乃学致辞

林金文介绍了自治区司法厅的基本情况,并表示广西大学与自治区司法厅厅校合作基础好、工作实、潜力大,双方深化合作对于建设法治广西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从共同推动具有广西特色的高质量立法、共同打造彰显广西优势的法治人才队伍、共同建设具有广西品牌的法治研究机构等三个方面深化厅校合作,积极投身更高水平的法治广西建设实践。

林金文致辞

2004年我校与自治区司法厅建立合作关系,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厅校合作,将极大的推动我院学科建设上档进位、提质升级。

会议现场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广西监狱局局长庞科伟参加仪式,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吴尽昭主持仪式。自治区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我院党委书记余云宇参加了签订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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