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西⼤学法学院的创办始于1937年,原省⽴⼴西⼤学⽂法学院于1937年2⽉增设法律学系并开始招⽣,办学地址位于桂林市李⼦园。1941年法律学系划⼊原国⽴⼴西⼤学法商学院。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西⼤学法律系师资学⽣全部并⼊中南政法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学)。
1983年3⽉,经⼴西壮族⾃治区⼈⺠政府批准,⼴西⼤学恢复设⽴法律系;当年9⽉,法律系恢复设⽴后招收的第⼀批法学专业本科⽣⼊学 ,1994年法律系开始招收和培养硕⼠研究⽣。1997年9⽉法学院正式成⽴。2002年学院搬⼊西校园⽂法楼(育林楼)现址办学 。学院2009年获得法律硕⼠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法学⼀级学科硕⼠学位授予权,于2011年成为教育部⾸批应⽤型、复合型法律⼈才教育培养基地,2021年⼊选教育部⾸批“新⽂科”⽴项名单。法学专业于2019年列⼊国家级⼀流本 科专业建设点。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9⼈,在校本科⽣620⼈,在校硕⼠研究⽣534⼈。学院⽬前拥有⼴西壮族⾃治区⼈⽂社科重点基地、⼴西壮族⾃治区⼈⼤常委会地⽅⽴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治区⼈⺠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等3个重点研究平台。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重⼤项⽬、中国法学会、教育部、司法部和⼴西哲学社会科学等省部级课题4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及法学核⼼期刊发表学术论⽂ 60多篇。恢复办学四⼗三年来,共培养硕⼠和本科毕业⽣9000多名,⼀⼤批校友投⾝法律实务界 和法学教育界,有的已成为法律⾏业的精英。
学院深⼊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围 绕“⽴德树⼈德法兼修”育⼈⽬标扎实推进三全育⼈,努⼒建设培养新时代创新法治⼈才的⻓效机制。近三年来,法学院先后在发表国家级⾼⽔平论⽂、承担国家社科基⾦重⼤项⽬、探索国家和⾃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拓展涉外法治⼈才培养、“挑战杯”全国⼤学⽣课外学数额科技作品等⼯作中取得新的历史突破,⼈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院始终注重发挥国家和地⽅法治建设“智囊团”作⽤,先后参与创建实施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平台、中国-⽼挝⾼级检察官联合研修项⽬,承办中国-东盟区域法律协作论坛等,不断扩⼤⾯向东盟的涉外法律服务能⼒和影响⼒,为服务国家“⼀带⼀路”⾼质量发展,推动全⾯依法治国提供理论保证和智⼒⽀持。
法学本科专业简介
广西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依托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立足于综合性大学学科背景和面向东盟的地缘特色,通过组织学科竞赛、模拟法庭、校外实践、法律援助等活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学习平台,深化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多渠道、全方位培养提高学生法律实务技能,注重培养学生法律信仰、职业操守、专业素养和国际视野,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培养目标:法学本科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着重培养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素养突出、实务技能娴熟、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和具备较高外语水平、有能力面向东盟从事相关工作的涉外法律人才。
课程设置:围绕“1+10+X”的法学核心课程体系要求,本专业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21门专业必修课;开设民族与地方立法、海洋法、涉外民事诉讼法等多门专业选修课;同时还开设了东盟法、法律诊所、法律实务案例分析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实践实训课程。
就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选择范围宽,除考取各高校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外,主要用人单位包括法院、检察院、党政机关(公安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等,毕业生还可以在人大、政协、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各类企业行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招生计划及联系方式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总数 |
每年学费 |
备注 |
法学 |
四年 |
150人 |
5457元 |
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 最终审批为准 |
其中在广西区内招生92名,在区外九个省区招生58名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重庆 |
四川 |
云南 |
陕西 |
6 |
10 |
6 |
5 |
6 |
10 |
5 |
5 |
5 |
法学院高考招生咨询电话:0771-3236779
有意向的考生及家长可加入qq群号码:555101687
广西大学将于6月26日09:00-17:00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6月28日09:00-17:00在桂林甲天下会展中心举办线下招生咨询会,届时我院领导及教师将参加现场咨询活动,为考生报考我院的相关事宜进行答疑。此外,我院还将派出专业教师,于6月20日9:00-11:30在北流市实验中学,15:00-17:00在北流市实验中学,6月21日9:00-11:30在玉林市第一中学开展招生宣传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