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研究生招生 >> 正文

法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方案

 法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完善和规范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工作,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加强对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复试质量。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由5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接收阶段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遴选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

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复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推免生评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学院橱窗公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内容包含推免生姓名、复试成绩、特殊学术专长加分等,可按复试的不同批次分批分次公示),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必须是 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四)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 具有被推荐高校认定的特殊学术专长的,可优先考虑;

(五)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到我院攻读硕士学位 究生。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本次推免复试时间,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定复试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即线下现场面试(校内生)、线上视频面试(校外生)。

四、 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将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五、复试内容

(一)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内容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成绩即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分四个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学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且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

综合面试内容及权重为:

1. 基础考察(政治思想、身心健康及表达),占20%

2. 外语(含口语、听力),占20%

3. 成绩和科研,占55%

4. 特殊学术专长,占5%

(二)成绩和科研评定

结合呈报的支撑材料通过面试进行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法学基础理论、实践操作技能等综合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对考生的既往业绩和专业潜能(包括考生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工作业绩、责任感、协作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状况等)进行考评。

评分标准:法律概念准确,逻辑清晰,法律知识扎实,能准确运用法学原理、法律规则分析解决问题的,优秀(90100分);法律概念准确,没有明显的逻辑错误,有较好的运用能力的,良好(8090分);法律概念基本准确、法律知识不够扎实,运用能力一般,中等(7080分;有明显错漏或无法准确回答问题,70分以下。

(三)特殊学术专长

有下列两项之一者,属于有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1. 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2.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有学术专长的推免生的审核、认定,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2. 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3.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论文的独创性、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进行评定。学术价值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有突出的学术贡献或理论创新、有较大的学术贡献或理论创新的、具有创新性观点、观点不突出或理论创新不明显;应用价值评价包括以下要素: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成果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应用价值一般。

4.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代表性成果按照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中等(7080分)、合格(70分以下)给出评价,然后算出平均值,确定科研学术能力项的分值。

六、复试程序

1. 外语测试,含听力与口语;

2. 成绩与科研测试,由专家提问,申请人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专家可以追问。

七、材料审核

申请广西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原件);

(四)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五)《广西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人员,一经收到,不再退还。纸质的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 广西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 黄老师 收,电话3236212;电子版的, 扫描后的文件包以 “姓名 本科学校名称 复试材料”方式命名,发送到376058420@qq.com的邮箱。

推免生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入学前发现推免生提交不实材料而影响录取结果的,可上报教育部,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拟录取标准

拟录取推免生的复试总成绩需≥60分才合格,并根据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二)录取确认

学院将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给待录取的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广西大学法学院

                                  2023928

 

                      

 

 

微信公众号:
广西大学法学院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2345    广西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