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院许光耀教授在法学类CSSCI期刊《法学评论》2023年第3期发表《转售价格维持案件中垄断行为的识别--兼评新〈反垄断法〉第18条》,以澄清我国反垄断法实践中关于处理转售价格维持案件的认识误区。
首先,论文通过梳理近年来执法机构和司法机关针对转售价格维持案件的不同处理结果发现,立场冲突的产生根源在于对“竞争”的含义存在理解分歧。执法机构认为转售价格维持所破坏的“竞争”是同一品牌内部各经销商之间的竞争,而司法机关则认为转售价格维持所破坏的“竞争”是不同品牌生产商之间的竞争,并不包括品牌内经销商间的竞争。这两种认识均存在误差。《反垄断法》所维护的“竞争”指的是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并非部分经营者的竞争活动。同时,转售价格维持行为涉及生产商和经销商所在的上下游两个市场,在对该类行为进行分析时,应分别考察其对生产商所在上游市场的影响,以及对经销商所在下游市场的影响。其次,通过对转售价格维持行为本身进行剖析发现,《反垄断法》第18条第1款将该行为认定为垄断协议,属于方向性的误差。转售价格维持通常是品牌内部生产商对经销商施加的单方行为,而不是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并不符合“协议”的要件;转售价格维持只能约束生产商及其经销商,并不能约束其他生产商,也不能约束其他生产商的经销商,因此该行为本身并不足以消除竞争。因此转售价格维持行为本身并不构成垄断协议,在含有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案件中,首先需要对垄断行为进行识别:它可能充当了生产商之间横向垄断协议的手段,或生产商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载体,也可能服务于经销商支配地位滥用行为,或经销商之间横向垄断协议的工具。真正的垄断行为是横向垄断协议或支配地位滥用行为。
《法学评论》是由武汉大学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具体承办的综合性法学理论期刊,致力于服务法治建设、服务法学研究,注重研究和解决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前沿的、重大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被CSSCI南大核心期刊(含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等收录。
许光耀,广西大学教授,君武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反垄断法。代表性专著、译著有《欧共体竞争法通论》《欧共体竞争立法》《欧共体竞争法经典判例研究》《联邦反托拉斯政策:竞争法律及其实践》《垄断协议的反垄断调整》《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调整》《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法调整》等,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约8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