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阳,男,1966年9月出生,籍贯广西武鸣,壮族,中共党员,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职律师,现任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房地产管理法研究所所长。主要教学研究方向:房地产法学、民事法律诊所、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土地法学。发表、出版论文、论著共30余篇、部,参与、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等研究课题20余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获得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获评省级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2项。
【上一条】莫志强
【下一条】董笃笃
微信公众号:广西大学法学院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2345 广西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