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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晖

李晖,男,九三学社社员,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硕士。

现任广西大学法治与法务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兼任九三学社广西大学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自治区/钦州市/贺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自治区第二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五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南宁市/贺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南宁仲裁委仲裁员。

研究成果曾获“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1项;近10年主持的辅助地方立法研究项目成果均获采纳,已促成《广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西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广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10余部自治区地方法规颁布施行。

曾荣获“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个人”“九三学社广西优秀社员”“广西消费维权卫士”“广西大学师德模范”“广西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等称号。

主要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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