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5年修订)》相关要求,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拟对以下未通过培养环节考核的研究生予以分流淘汰,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未通过 考核环节 |
1 |
2503300006 |
郭程 |
法学 |
学分审核 |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771-3236212
电子邮箱:fxyyjsb@gxu.edu.cn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法学院203办公室
法学院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