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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法学院-沵达学术午餐会(第16期):网络广告法律规制前沿问题

2021年12月14日中午,我院在法学院201会议室成功举办广西大学法学院—沵达律师事务所2021年第十六次学术午餐会。本次会议由柳福东副教授主持,阳东辉教授主讲。会议主题为“网络广告法律规制前沿问题”。

阳东辉教授主讲

会上,阳东辉教授以相关案例为导入点,分别从网络广告的定义、网络广告法律规则的基本原则、特定类型网络广告具体准则、特定行业网络广告具体准则、网络广告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网络广告平台的法律主体地位及民事责任六个方面出发,分点论述了自己对于各个模块的观点与设想。他指出,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广告也铺天盖地而来,使得网络广告的法律规制问题也成为颇有研究意义的前沿问题。一方面,现有的网络广告定义并未穷尽所有的网络广告类型,譬如弹出广告、社交媒体广告等并未被囊括在内;另一方面,网络广告法律规制也应当具备一般的基本原则与针对特定类型、特定行业网络广告的具体准则。对此,阳东辉教授分别阐述了自己对弹出广告、电子邮件广告、社交媒体广告、搜索引擎广告以及特定行业网络广告立法现状的独到见解,并认为到这其中蕴含着许多立法空白,需要细致化地补充与完善。而阳东辉教授本人就依据证券法当中的信息披露制度,构建了一套适用网络广告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在此基础之上探析了广告发布者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者的主体地位、民事赔偿责任。

针对阳东辉教授的报告,与会师生展开热烈的讨论,纷纷发表自己的见解与疑问。

柳福东副教授在充分肯定阳东辉教授的研究理论之后,表示其研究方法也令人钦佩。阳东辉教授以网络广告这一小众的主题为切入点,抽丝剥茧般挖掘不同角度中所存在的法律问题,使得众多颇具研究意义的选题跃然于眼前。

柳福东副教授主持

许光耀教授则关注到讲座之中关乎搜索引擎反垄断法的内容,希望阳东辉教授能对这部分的内容再作具体分享;此外,许光耀教授也针对网络广告中的基本原则,希望阳东辉教授解答一下这些原则具体如何发挥作用。对此,阳东辉教授表示法律原则是介于价值与规则之间的,是用以框定网络广告法律规制的宏观方向,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并补全现行法律的漏洞的基本原则。

与会的同学也积极参与讨论。其中,刘晨曦同学就提问到,弹窗广告的关闭按钮具有迷惑性,即使点击关闭按钮后仍然会自动跳转到广告页面,针对这一现象该如何通过法律进行规制,希望阳东辉教授能给予解答;同时,她也指出如果网络广告法只能选择一种利益,那么法律应当优先保护谁的利益。阳东辉教授首先针对第一个问题解答到,这一弹窗广告的现象已经被纳入最新的网络广告征求意见稿之中,于现实之中已得到充分地关注。而就网络广告法应当优先保护哪一方的利益,阳东辉教授则指出,法律平衡的是双方或多方利益,不存在偏袒另一方的现象。网络广告法不仅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要维护网络广告的竞争秩序,平衡广告发布者、广告平台、广告代言人以及消费者等多方主体的利益。

在师生们的掌声之中,本次午餐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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