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教学成果总结报告
前 言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一步升级,中国—东盟区域交互融合之国际格局得以深入发展和变革,开展面向东盟的更大程度互联互通已是我国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之重要国际选择。这一重任需要高校源源不断地输送足量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去肩负、实现,薪火相传。但是,由于地缘因素等原因,国内其他地区高校对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之培养或重视不够,或虽重视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导致在此一重要领域探索缺位。
自2012年以来,作为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广西大学充分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决定、精神,善用其拥有的优越的软硬件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社会服务、文化传承条件,特别是国家级“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在自治区教育厅以及各类相关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指导和协助下,成功探索出了一条培养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的广西之路。
本成果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的涉东盟课程集群和以“司法实践”为中心的涉东盟法律实务教学双效驱动,践行知行合一的教育理念,实施理论和实务并重的教学改革;开创协同育人培养模式,通过“法学+”的创新式教学手段,开设法学和英语“2+3”教学班、增加《法律诊所》等实践类课程与双语教程,培养具备涉外、语言、实务能力的高端法律人才;通过内培外引,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打造涉东盟研究学术共同体,强化教书育人效果。
十年磨一剑,广西大学法学教育实现了“一大转变”“两个突破”“七项创新”:首先,实现传统法学教育向面向东盟为中心、理论与实践并举的高端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其次,突破了法学理论与实践经验、法律与外语之间专业经验与语言交流的双重壁垒;最后,开创了“法学+社会援助”“法学+外语”“法学+地方立法”“法学+实训”“法学+诊所”“法学+涉东盟科学研究”“法学+涉东盟课程”七项多维度创新式教学手段。养成了教师“爱教、善引”,学生“勤学、会用”的良好氛围,形成了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的西大模式,为国家培养了一批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引起了区内外高教界、法律实务部门的广泛关注,产生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一、主要教学问题
本成果有效解决了如下教学问题:
(一)传统法学教育存在过于注重法学理论灌输,而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足的“重理论、轻实务”问题。本成果通过提高实践教学学分占比,显著提升本科生实务技能,真正实现了学以致用。
(二)传统法科人才培养存在“以教为中心”的“重产出、轻供给”问题。本成果让学生通过多平台多环节的教学实践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培养既具备专业知识又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学专业人才,真正实现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供给式人才培养。
(三)传统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存在国际法占比不足的“重国内、轻国际”问题。本成果通过开设涉东盟特色特设课程集群,培养既懂国内法,又懂国际法,还能说外语的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
(四)一般地方性法学院校普遍存在地方特色不鲜明、资源投入不足以支撑一流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问题。本成果通过建立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涉东盟相关教学和科研,重点突出“东盟、边疆、民族、廉政”四大方向,支持国家级一流法学学科建设。
二、主要解决方法
(一)全方位部署理论和实务并重的教学培养模式。在实践教学上,提高实践教学学分占比到25%以上;支持学生通过参与法律援助、辅助地方立法、法律领域自主创业等实务活动获取学分;积极推行“实务专家进课堂”,逐步尝试“本科生实务导师制”,将法治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和司法实践创新成果引入课堂,显著提升本科生实务技能。
(二)深层次开设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的涉东盟课程集群。除传统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外,开设以实务研讨课程为核心的特色特设课程集群。1.法律诊所课程群,包括《刑事法律诊所》《民事法律诊所》和《行政法律诊所》。2.专业实务研讨课程群,包括《刑法案例分析》《民法案例分析》《经济法案例分析》《劳动法律实务》《金融法律实务》等,已成功尝试了“实务专家进课堂”的模式,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3.国际化课程群,包括《涉外民事诉讼法学》《海洋法学》《海商法学》《外贸法律实务》《东盟法律专题》《“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法制》《南海争端理论与实践》等,重在培养学生国际化的法学学习与研究视野。4.双语课程群,设立“外语2年+法学3年”的“法学中加班”专业班级,在大学招生时,按照外语专业招生,前两年在广西大学中加国际学院学习英语;两年后,进行遴选,成绩合格的进入广西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完全按照法科专业的培养计划进行法学专业素养的培养,学籍共5年(即2+3模式),每年转入法学院进行学习的英语人才共30人。另开设《法律专业英语》《国际法》《外贸法律实务》《涉外民事诉讼法》等11门双语课程,培养既懂法律又能说外语的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
(三)多维度推进以“司法实践”为中心的法律实务教学。打造多平台多环节的教学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处理涉东盟法律事务的能力:“法学+社会援助”,培养学生运用法律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法学+地方立法”,学生参与地方立法调研、条例草案起草等立法服务,锻炼了涉东盟立法能力;“法学+实训”,与人大常委会、司法行政部门、律所等协作共建实训基地,培养学生法律实践能力;“法学+诊所”,通过诉讼过程和内容的实际展开和体验,帮助学生构建司法知识体系。
(四)内培外引打造涉东盟教师团队和学术研究共同体。通过内培外引,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聘请法律实务部门专家为我院兼职教授,加强涉东盟教学团队建设;开展与东盟国家高校学术交流,提升涉东盟教学水平和能力;进行“法学+涉东盟科学研究”,鼓励涉东盟的科学研究,鼓励教学团队承担涉东盟科研课题,鼓励发表系列高水平涉东盟学术论文和著作。
三、成果的创新点
(一)创新性地提出知行合一的育人理念。丰富和发展传统知行观和科学实践观,倡导“知行合一”,以法学专业知识为基础,司法实践为延伸,让学生通过多平台多环节的教学实践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利用专业知识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在奉献社会的实践中增长智慧才干,在服务民众的工作中磨练坚强意志,培养既具备专业知识又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学专业人才。
(二)创新性地践行协同育人的培养模式。多方借力,整合校内外资源,拓展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途径,通过举办“法学+英语”的法学中加班,创新了院内外一体化办学模式;与东盟国家开展教师互访、学术交流等合作;与法治实务部门建立双向交流机制,选聘2-3名优秀政法工作者到法学院任教,选聘2-3名法学骨干教师到法治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形成“协同办学、协同育人、协同就业、协同发展”的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三)创新性地设计理实并重的课程体系。强调“理论和实践并重”,除专业核心课程外,开设特色课程,包括本科导师制课程、本硕贯通课程、讨论课程、全英文课程、双语课程、校内外合授课程、创新创业课等,培养具备严正的法律职业操守、扎实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法律实务技能、富有创新精神、具有国际视野的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
(四)创新性地实施“教、学、用”师生一体式融合培养机制。以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为引领,师生一体,形成了“教、学、用”的融合培养机制。制定并实行“待遇不封顶”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成立实践教研室,设置教学型教师岗位,鼓励专任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完善学分机制,实行“一参与两学时四学分”,引导学生参与实践实训活动;实行奖惩制度,实践结束评选“优秀志愿者”“优秀实习生”等;进行绩效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和引导涉东盟相关教学和科研,对实践型教学活动和学科竞赛进行专项奖励,形成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
四、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
(一)提升了学生综合素养,培养了一批知行合一、德才兼备的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共培养了近500人“法学+英语”的高端法律人才,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在读学生曾在专业英语比赛、国际刑事法庭比赛(ICC)、国际模拟法庭(Jessup)等比赛中屡获佳绩;法援中心为4万多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服务;多位同学发表了高水平科研论文,形成了良好的科研氛围;近五年来,在校本科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过率为应考人数的近60%;一批优秀的校友在法官、检察官、律师、教学科研等岗位上从事涉东盟法律事务,为中国和东盟开展经贸合作提供法律支持。
(二)教学要素创新取得新突破。1.涉东盟教学团队与师资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显著加强涉东盟法律方面的师资能力建设,目前,广西大学法学专业现有国家双语示范课程1门(广西唯一)、国家级教学团队1支(广西唯一);涉东盟法律师资队伍中包括国际法专任教师6人,曾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等名校访学/留学的国际师资9人。与东盟国家合作方面,2019年12月3-7日,我院院长聂资鲁教授随广西大学赵跃宇校长出访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老挝国立大学,达成了系列合作协议和意向。又如,从2017年开始,每年承办教育部教育援外项目“友好使者: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高级检察官研修班”。此外,每年接受老挝留学生,已成规模效应。2.以实践教学为中心的涉东盟课程创新取得新突破:近年面向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开展以面向东盟为中心的涉外法治教育,形成了四大涉东盟特色、特设课程群,辅之以提升专业能力的涉外常规比赛为抓手,组织学生参加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ICC)、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等,并以此为契机开设涉外专业课程和涉外专业能力训练,提升了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效果。3.涉东盟实验实训技术条件与教学手段取得新突破:充分利用新型信息技术,建设了证据学互动式实验教学示范平台、法律援助诊所实验教学平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训中心、模拟仲裁实验室、模拟调解实验室、模拟法庭等实训中心,建成高水平的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教学环境。并以此为基础,校外建有以面向东盟为中心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广西冠益律师事务所、广西弥达律师事务所、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河内分所等,每年约有50多名本科生前往集中实习、实训。4.涉东盟服务社会和国家需求方面取得新突破:集合教育资源和智力优势,响应社会和国家涉东盟事务的服务需求。(1)发挥智库作用,为涉东盟政策法规和战略规划制定建言献策。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广西大学),承担了自治区人大及设区市地方立法70%的立法任务,已成为广西地方立法特别是民族地区立法的重要生力军。
(2)举办重要会议论坛,服务涉东盟研究的学术共同体。通过举办/承办了众多重要的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会议,如国际投资贸易与广西自贸区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2019年)等,为学术共同体涉东盟的相关研究提供学术交流合作平台。
(三)专业建设取得新成就。学院现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1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2个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以研究生教育为龙头,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的较完整的法学教育体系。目前,学院拥有国家级“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法学专业已成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广西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和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专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地等多个国家级、自治区级科研教学平台。
(四)教学改革的辐射效应。教学改革得到同行的高度评价,形成引领和示范作用。不少知名教育专家对我院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给予高度好评,一些法律实践部门也给予充分肯定。大家纷纷表示:该模式为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了新思路和示范,为法治广西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校优秀学生纷纷表示学院涉东盟法学教育改革对开拓视野和培养能力受益颇深。他们表示,“从对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基础知识的全面了解,再到海洋法、东盟法律专题、涉外民事诉讼法等涉东盟专题课程知识的深入学习,层层递进的课程设置不仅使我由浅入深地学习了国际法方面的知识,也培养了我作为一名法律人的国际视野与家国情怀,让我获益匪浅。”
(五)媒体报道。人民网、广西电视台等媒体,对我院实施的教学改革、立法基地建设、法律援助活动进行了肯定性报道,并给予了高度评价。法援中心及其先进事迹,曾为《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亦曾受到过在广西视察的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肯定,已成为“法治广西”的一张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