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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提升涉东盟法律人才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

切实提升涉东盟法律人才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

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

 

东盟是我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也是搬不走的好邻居、好伙伴,随着RCEP的加速落地,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经济贸易、教育合作、科技交流正在纵深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全面升级,据初步估计需要50万以上从事法律服务、金融贸易、电子信息等行业跨国合作的专业复合人才。广西大学法学院要利用自身独特的区位优势,顺应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和中国—东盟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大势,主动作为,切实提升涉东盟法律人才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

一、做好涉东盟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顶层设计。要根据东盟国家法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设计出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材开发、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内容在内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二、锻造涉东盟法律人才培养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人才培养的关键在教师,要针对涉东盟法律人才的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需要,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视野广、思维新、人格正,既有教师资格又有律师资格,既能进行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实践工作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三、增强涉东盟法律人才的“双服务”能力。“双服务”能力主要是指涉东盟的法律人才既要能够为企事业单位在与东盟的交流合作中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又能为政府提供与东盟有关的采购服务。“双服务”能力的增强将为涉东盟法律人才打开广阔的就业空间。

四、拓展涉东盟法律人才的实践教学路径。实践教学是提升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的关键一环,也是将“知识”转化为“力量”的桥梁与中介,要提升涉东盟法律人才的适应社会需求能力,就必须广泛拓展实践教学的路径,增加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比重和分量。

                              20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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