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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法学院-沵达学术午餐会(第8期):什么是总论

11月4日中午12点至13点,我院在201会议室成功举办广西大学法学院-沵达律师事务所2021年第八次学术午餐会。本次会议主题为——什么是总论,由许光耀教授主持,董笃笃博士主讲。

董笃笃博士从当下各部门法的法典出发,点明中国法典化的趋势。随后,董博士指出部门法法典化的内核是以形成总论为任务的体系化。在此基础上,董博士就解决“什么是总论”提出三个方面的阐释。第一,总论是阐释规范的,不是描述规律的;第二,总论是挖掘理念的,而不是罗列概念的;第三,总论是指明价值目标的,而非调和权衡方案的。

董笃笃博士从自身学术研究出发,深入浅出,将总论分为涉及所有法律规定和专注特定法律领域两大类,具体地论述总论在阐释规范和面向实践的积极作用。接着,董博士从宏观角度出发,提出两大类总论所面临的“应当如何作为”的任务。因此,董博士认为需要用语词去弥补叙事或类推的不足,进一步挖掘理念,从实践中来回到实践中去。对于语词的解释方法,董博士引经据典,认为人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需要进行价值选择,凝练共同的价值目标,并将其分为裁判规则和行为规则。最后,董博士强调总论以探求有效规范为目标,阐明了总论的实践意义。

董笃笃博士报告结束后,在场教师展开自由讨论。

杨洁老师就民法的分则里仍存在一般规定而提出总论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董博士认为这是一个意义深远的问题,对此,他认为,不同的历史时期存在不同的判断标准,而标准的定论关键在于法律推进的过程。同时,世界性的法理性共同价值目标是否符合如今中国发展要求、市场经济理论是否能完全适用婚姻法里存在的物权和债权关系仍待继续研究。杨洁老师针对民法规则里存在既是行为规则也是裁判规则的现象,对董博士两种规则的划分程度提出质疑,并且认为竞争法的共同价值理念可以用一般规则来凝练,总论存在的必要性还有待考究。董博士站在私法角度上说明民法规则无裁判规则和行为规则之分,并从民法典所适应的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性质、发展等多方面加以论述。而竞争法作为包含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多方面内容,中国在这些方面存在关系混乱问题,所以需要凝练总论去弥补杂糅的局限性。

汪太贤教授对这场学术交锋阐明感想,他肯定董笃笃博士在学术研究上的敢想敢做。同时,汪太贤教授认为总则、分则属于一项编排逻辑的技术,要从中抽象价值概念存在困难。对于裁判规则和行为规则,汪教授提出两者的分类是相对性,并且有一定的局限性,此分类无法完全起到对实践的指引作用,但也认同其在学术研究上作为驱动力的功能。

最后,许光耀教授肯定董笃笃博士的新型研究方法与思路,对整场学术午餐会进行了总结,同时也对在场与会人员的参与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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