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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法学院-沵达学术午餐会(第12期):国际投资法中的气候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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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中午,我院于201会议室成功举办广西大学法学院-沵达律师事务所2021年第十二次学术午餐会。本次会议主题为:国际投资法中的气候治理,由魏艳茹教授主讲,许光耀教授主持。

魏艳茹教授介绍了选题缘起、研究构思、研究进展,并就所遇到的问题向与会者请教:一是工具理性的实现方式,也即围绕《巴黎协议》温控目标,如何妥善平衡诸多相互矛盾的利益和考量因素,选取最现实可行的法律对策。二是经济学争议对法学研究的影响,也即当经济学争议影响到法律制度的存在必要性时,法学研究者如何处理。三是国际法应采用何种方式回应社会变革或发展,是进行发展性的包容解释还是制定例外清单。

针对魏艳茹教授以上报告内容,与会教师纷纷提出自己的想法与建议。

刘旭老师站在环境保护法研究者的角度,以中越投资协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则为例,提出了在协商过程中凝练规则、适应规则所遇到的与魏艳茹教授报告中存在共性的问题。

2020级法学硕士王吉祥同学从实证研究角度提出,能否从这众多国际投资仲裁案例的研究事实出发,通过寻找因变量及其影响因素将案例中的公因式抽象出来,再形成国际条约形式的凝练表达。

董笃笃副教授从自身对于反垄断法研究经验出发,对魏艳茹教授所提的“当经济学正义危及到法律制度的正当性时,法学研究者如何处之”这一思考,认为这是一个学科实践及思维差别碰撞的常态化问题,法学研究者不能被动地让法学理论去符合一些不成熟的不完备的经济理论、哲学理论,在经济学研究存在非正统理论的实际情况下法学研究者应该吸纳符合自身研究需求的经济学理论,而如果经济学某个领域处于空白,法学研究者更应该去创造成熟的法学理论。

汪太贤教授就选题的现实性、如何提高研究效率、如何处理法律对策和科学结论的关系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许光耀教授在会议总结时,强调学术研究需要有问题针对性,需要对资料进行细致解读并从中进行理论提炼,从而加深对原理的认识,再以原理性认识作为指导,为具体问题提供负责任的解决方案。最后,他指出这是听众人数最多的一次午餐会,再一次感谢魏艳茹教授的精彩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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